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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发放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5-31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发放的通知

 

各位考生:

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、调档函、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发放预计在6月10日后,我校采取自取和邮寄两种方式。

1、修改邮寄信息

邮寄地址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准。如有考生需修改邮寄地址,请于2018年6月8日前将考生编号、姓名、录取专业、邮寄地址、收件人、邮编、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邮件至ldyzb@buu.edu.cn,邮件题目为“***(姓名)修改邮寄信息”。 

2、自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

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可自己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,若他人代领需有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。具体时间请于6月10日后关注我校研招网上通知。

3、有关党组织关系办理的事项说明

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,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党员均须转接党组织关系至我校,定向研究生(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)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。

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、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,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须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:

1)从北京市属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(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)转出,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,但必须在原高校通过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“党员E先锋”完成网上组织关系转接,目标党委搜索“中共北京联合大学XX学院委员会”;录取单位为“京台文化交流研究中心”和“北京市信息服务工程重点实验室”的目标党委搜索“中共北京联合大学直属单位委员会”;录取单位为“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中心”的目标党委搜索“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委员会”。报到一周内请务必到目标党委确认报到。

2)从京外,或从国家机关、国家科研院所、军队系统、国资委下属企业、银行系统、铁路系统、民航系统等转出,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,抬头写“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”,接收单位写“北京联合大学”,报到当天务必持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现场完成转接。

4、有关京外新生户口迁移事项说明

按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规定,非定向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(因毕业时须迁回,也可不办理户口迁移。注意事项:户口落入学校集体户时间一般在入学第二年4月份,办理时长为期6至8个月时间;迁户期间无法参与需出示户口证明的购房购车等事项、无法办理补办身份证、申请护照、签证等相关事宜;户口迁入集体户后,在校就读期间无法更改本人姓名;农业户口自动转为永久性的非农业户口。)如迁移户口,请携带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,具体要求如下:

1)户口迁移证中除曾用名一栏外,所有项目不得为空,印迹须清晰可辩,“籍贯”和“出生地”具体到市、县;空白条目需打印填充或加盖“以下空白”章;户口类别须注明“农业户口”、“非农业户口”或“本省市户口类别已取消”等相关字样;

2)迁移证上姓名、身份证号及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及考研报名信息完全一致;

3)迁移证上盖当地派出所公章(公章必须清晰),不能出现错行、错列打印现象,迁移证上不得有涂改痕迹,凡出现涂改需加盖所属派出所户口专用章(更改章或其他公章等均不予认可)。

4)入学报到当天将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(右下角注明院所、专业、联系电话)、一寸近期免冠身份证照片(白色背景)1张(背后写上专业、姓名、电话)交保卫处,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(户口迁移证收取截至日期2018年9月30日),逾期无法补办。

5)户口迁往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。

6)入学时未交迁移户口相关材料的同学在学期间无法再申请迁移;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无特殊原因(退学、转学除外)不得迁出。

5、调档函、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,如有考生急需,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(见附件)。

 

附件:

1、调档函

2、政审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530

 http://graduate.buu.edu.cn/art/2018/5/31/art_30731_519083.html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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